项目申报与储备 每年7月–11月 地方发改委、财政厅 地方汇总项目 → 上报中央发改委申报下一年度预算内投资项目
中央审核、计划下达 次年1月–3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委组织评审、确定投资计划;财政部同步下达资金预算
资金拨付与项目入库 3月–6月 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 中央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账户;省财政分配到项目单位
年度执行与绩效考核 6月–12月 地方财政、发改委 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绩效监测
下年储备项目征集 10月起 发改委地区司、各地方发改委 启动下一年度储备库更新(滚动机制)
2024年7–9月 各省发改委、财政厅征集202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 省级发改委、财政厅
2024年10–11月 省级政府上报项目清单至国家发改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省发改委
2024年12月 国家发改委组织项目审核(投资司、地区司、社会司等分口) 发改委
2025年1–3月 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财政部同步下达预算资金 发改委 + 财政部预算司
2025年3–6月 资金分配至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厅将资金拨付到市县财政专户 财政系统
2025年6月后 地方项目单位正式实施、验收、绩效考评 地方发改委、财政局、审计署
2025年10月起 开始征集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 各地发改委、财政厅
所有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都要纳入: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NCPB)
平台名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入库时间:
• 每年7–11月 是入库窗口期(重点!)
• 各地发改委要求各部门在此期间将项目资料录入并上报,形成储备库;
• 一般要求项目达到 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阶段;
• 入库后才能获得中央投资计划指标。
入库必要条件:
1. 项目立项(发改委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资金测算(含地方配套);
4. 建设方案和绩效目标;
5. 土地、环保、规划手续基本落实。
阶段 时间 内容
一季度(3月左右)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占全年约60%)
二季度(4–6月) 第二批专项资金下达(约占30%)
下半年(必要时) 补充下达或调剂(约占10%)
资金下达后,财政部通过国库司拨付到省财政厅账户,
然后由省财政分解下达给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局再将资金打入项目单位专户。
• 预算内资金到项目单位的时间通常是 每年5–7月之间;
• 若项目储备较早、手续齐全,可列入“提前下达计划”,最快可在 次年1月前后收到中央拨款。
国家发改委实行“项目滚动储备库”制度:
• 各地每年更新项目库,分为 “成熟项目”“在建项目”“储备项目” 三层;
• 只有成熟项目才可申报下一年度资金;
• 所以地方政府应每年 7–9月 提前储备好下一年度申报项目。
阶段 时间 事项 部门
项目储备启动 每年7–9月 地方征集下一年度项目 地方发改委
项目上报 每年10–11月 上报中央发改委 省发改委
审核与计划下达 次年1–3月 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达计划 发改委 + 财政部
资金拨付 次年3–6月 财政部国库拨款、地方分配 财政部 + 地方财政
项目执行 当年6–12月 建设与绩效考核 地方发改委、财政局
新周期启动 当年10月 储备下一年度项目 地方发改委
中央三项国家政策资金的解读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