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类型 审批主责 发放渠道 使用监管
专项债(地方) 财政部 + 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 → 市县财政局 财政系统监管
超长期债(地方或中央) 财政部统筹 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发行 财政系统监管
预算内资金(中央预算投资) 国家发改委 + 财政部 财政部国库司 → 省财政厅 发改委与财政厅联合监管
2026年专项债资金投向将继续遵循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能力强、群众期盼的重大项目。
一是传统基础设施升级领域
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安全保障、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城市更新与民生保障领域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等民生类项目,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新基建和新兴产业基础设施领域。
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
绿色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落地。
四是生态环保与城乡建设项目
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再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
转化利用等环保项目,以及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资金类型 审批主责 发放渠道 使用监管
专项债(地方)财政部 + 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 → 市县财政局 财政系统监管
超长期债(地方或中央)财政部统筹 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发行 财政系统监管
预算内资金(中央预算投资)国家发改委 + 财政部 财政部国库司 → 省财政厅 发改委与财政厅联合监管
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如财政部〔2023〕15号文、2024年专项债工作指引):
专项债资金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可形成政府性资产的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奖金、社会活动、比赛、会议、庆典等。
✅ 可用于的项目例举:
• 交通基础设施(道路、轨道交通、停车场)
• 教育、医疗、养老设施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化旅游基础设施
•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 保障性住房等
❌ 明确禁止用于:
• 会议、比赛、节庆、社会活动经费
• 单纯的宣传推广、品牌建设
• 无固定资产形成的项目(如一次性赛事、活动)
• 企业市场化项目、盈利性项目
若活动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文化产业平台建设挂钩,可通过以下方式设计为合规项目:
✅ 合规设计示例:
1. 以文化赛事基地或活动中心为载体
• 项目主体:体育公园、展览馆、艺术中心等固定资产建设
• 专项债资金用途:用于场馆建设、基础设施改造
• 社会比赛或活动经费:从运营收益中支出(非专项债资金)
2. 文化旅游融合项目
• 比赛或活动作为后期“文化内容运营”部分
• 专项债用于景区基础设施、会展中心、配套设施
• 活动资金通过社会资本或政府引导基金支付
财政部于2024年启动超长期特别国债(50年期),
由中央财政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含科技创新、城乡融合、生态保护等)。
这些资金属于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地方项目需通过:
1. 地方发改委申报项目 → 省发改委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
2. 财政部联合发改委审核后 →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3. 财政部预算司通过国库系统拨付到地方财政。
地方项目单位 → 市/县发改局立项 → 市/县财政局上报项目资金需求
↓
省发改委 & 省财政厅联合审核 → 上报财政部项目清单
↓
财政部核定专项债额度 → 授权省财政厅组织发行
↓
债券资金拨付至地方财政 → 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项目实施部门使用资金 → 财政监管绩效审计
“地方政府申请的预算内资金”主要指中央财政的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资金),
这类资金属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重点民生工程。
预算内资金在中国财政体系中是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用于公共建设与重点工程的投资资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 负责项目审核、立项、下达投资计划,由财政部 负责资金安排和拨付。
“地方政府向中央申请预算内资金”,
地方上报项目 → 国家发改委审批 → 财政部拨款 → 地方执行。
截至2025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政策口径中,预算内资金主要支持以下 10大类项目:
① 现代基础设施 交通(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电力、信息基础设施等 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② 城镇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地下管廊、城市更新、污水垃圾处理等 住建部
③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冷链物流、乡村污水垃圾处理、村庄公共空间改造 农业农村部、发改委
④ 生态环保与低碳建设 河湖治理、生态修复、节能改造、海绵城市、低碳示范区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⑤ 教育与科技 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科研平台建设 教育部、科技部
⑥ 医疗卫生与养老 县级医院、基层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卫健委、发改委
⑦ 文化体育与旅游 公共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旅游集散中心、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文旅部、体育总局
⑧ 能源安全与产业转型 清洁能源基地、储能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制造业项目配套 发改委、工信部
⑨ 防灾减灾与应急体系 防洪排涝、应急物资储备库、救灾设施、消防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管理部
⑩ 民生与社会事业 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就业服务设施 民政部、人社部
✅ 必须是公益性项目 不能直接用于企业盈利项目或商业运营活动
✅ 必须形成政府性资产 要有固定资产形成(如建筑、设施、设备)
✅ 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30% 中央预算内资金起“引导作用”,地方需配套资金
✅ 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发工资或用于运营活动
❌ 不支持纯赛事、节庆、会议类支出
但可以支持“活动场馆、文化中心、展示基地”等基础设施
项目单位(文旅局、住建局等)提出项目建议书
↓
市/县发改局初审、财政局配套资金测算
↓
省级发改委汇总 → 上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或地区司)
↓
国家发改委组织评审、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
财政部预算司下达资金 → 国库司拨付到省财政厅
↓
省财政厅分配资金 → 地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建设执行 → 审计署、发改委、财政部监督
2023 全国县级公共文化馆提升改造工程 文化设施 中央预算内资金(文旅部方向)
2024 城市防洪排涝应急体系建设 水利应急 中央预算内投资 + 地方专项债
2025(在建)乡村体育健身中心建设试点 群众体育 国家发改委社会司 + 体育总局
2025(新方向) “文旅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文旅基础设施
发改委地区司 + 财政部预算司
中央三项国家政策资金的解读问答: